產品概述:
是由 3610L/3810l/PSL型電子式一體化電動 執行機構(或智能型電子式執行機構)和雙座調節機構組成。電動執行機構內有伺服系統,無須另配伺服放大器,有輸入訊號及電源即可控制運轉,連線簡單,調節機構具有不平衡力小,允許壓差大,流通能力大等特點。適用于高壓差、大流量、有振蕩及壓力變化大的場合。
技術參數:
ZDLN型電子式雙座調節閥技術參數
公稱通徑DN(mm) |
25 |
32 |
40 |
50 |
65 |
80 |
100 |
125 |
150 |
200 |
額定流量系數(Kv) |
直 線 |
12.5 |
19.5 |
30.5 |
48.4 |
76 |
125 |
195 |
305 |
484 |
760 |
等百分比 |
11 |
17.6 |
27.5 |
44 |
69 |
110 |
176 |
275 |
440 |
690 |
額定行程L(mm) |
16 |
25 |
40 |
60 |
配用執行機構 電子式 (一體化) 或其它智能型 |
361LSA-08 381LSA-08 PSL201 |
361LSA-20 381LSA-20 PSL202 |
361LSB-30 381LSB-30 PSL204 |
361LSC-65 381LSC-65 PSL312 |
公稱通徑DN(mm) |
250 |
300 |
350 |
400 |
額定Kv |
直 線 |
1100 |
1760 |
2750 |
4400 |
等百分比 |
1000 |
1600 |
2500 |
4000 |
額定行程L(mm) |
100 |
100 |
100 |
100 |
配用執行機構 電子式 (一體化) |
361LSC-99 381LSC-99/PSL316 |
361LSD-160 PSL320 |
公稱壓力 PN |
MPa |
1.6, 2.5, 4.0,6.4(6.3) /2.0, 5.0, 11.0 |
Bar |
16, 25, 40, 64(63)/20, 50, 110 |
Lb |
ANSI: Class150、Class300、Class600 |
固有流量特性 |
直線(盡量少用)、等百分比(優先采用) |
固有可調比(R) |
50 |
信號 |
輸入:4-20mA /1-5V,反饋輸入:4-20mA |
電源 |
220V 50HZ(380V須特別指明) |
允許泄漏量(l/h) |
Ⅱ級(5x10-3x閥額定容量) 金屬硬密封 |
工作溫度 t(℃) |
常溫型 |
-20~200 -40~250 -60~250 |
散熱型 |
-40~450 -60~450 |
高溫型 |
(使用高溫材料)450~650 |
低溫型 |
-60~-100 -100~-200 -200~-250 |
切斷型 |
-40~150(閥芯夾PTFE) -60~200(閥芯夾增強PTFE) |
訂貨須知:
訂貨時請用戶提供以下資料:
1.調節閥名稱、型號 2.公稱通徑、公稱壓力;3.流量特性; 4.閥體材質;5.高溫閥需注明使用溫度或注明接管長度;6.閥前后壓力;7.材質種類和溫度范圍;8.閥蓋型式 ;9.法蘭標準;10.閥結構長度( 法蘭面距L) (不指明時我廠按GB12221-2005規定供貨);11.執行器內是否帶空間加熱器;12.執行器內是否帶有過載保護裝置;13.有無其它特殊要求 ;
注:本公司是浙江專業閥門生產廠家,生產的閥門種類調節閥,球閥,蝶閥,閘閥,減壓閥,止回閥,疏水閥,截止閥,旋塞閥,安全閥,節流閥,水力控制閥等,其中調節閥分為:電動調節閥,氣動調節閥,手動調節閥,流量調節閥,溫度調節閥,風量調節閥壓力調節閥,自力式調節閥等,工程師皆有數十年專業經驗,歡迎您來電洽談業務!
浙江上歐泵閥服務承諾:
(1) 嚴格按照合同要求,提供符合設計標準,質量合格的產品。
(2) 嚴格檢查和控制原材料、原器件、配套件的進廠質量。
(3) 保證所供設備加工工藝完善、檢測手段完備。產品絕不帶缺陷出廠。
(4) 對涉及分包商的供貨、質量、設備性能、技術接口、服務等方面問題全部責任。按合同規定的關鍵部件必須符合有關資質的要求,并經需方認可。
(5) 按合同規定向監造單位提供有關部門標準和圖紙,并為監造提供方便并對監造設備的停工待檢部位提前7天通知需方及監造代表,需方所派監造是督促我方按標準生產合格產品,但并不減我方的一切質量責任。
(6) 對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及時向需方和監造代表通報、不隱瞞。若設備缺陷超過合同規定的標準,供方無條件更換。在安裝和試運行過程中,設備出現質量問題,先處理問題,再分清責任,一切以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為準則。
(7) 為所供的設備在制造、運輸、裝卸過程中投保,-旦發生意外,我方將按需要對所供設備盡快進行免費更換、修理,直到需方滿意為止。
(8) 在開箱過程中如發現缺件及其他原因引起的零部件丟失,我方負責盡快免費補齊所缺零部件。在設備的安裝、調試過程中以及今后在設備運行中發現的質量問題,如屬我方原因,我方承擔責任。
(9) 按時向需方提供按合同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。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我方的技術設計審核。
(10) 按需方要求的時間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,指導需方按我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的要求進行安裝、試運行及試生產。
(11) 對于需方先購的與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,我方主動提供滿足設備接口要求的技術條件和資料。
(12) 嚴格執行供需雙方就有關問題召開會議的紀要或協議。
(13) 按合同規定免費為需方舉辦有關設備安裝、調試、使用、維護技術的業務培訓班。
(14) 加強售前、售中、售后服務,把"24小時服務"、"超前服務"、"全過程服務"、 "終身服務"貫徹在產品制造、安裝、調試、大修的全過程。
(15) 接到需方反映的質量問題信息后,在24小時之內作出答復或派出服務人員,盡快到達現場,做到用戶對質量不滿意,服務不停止。
(16) 免費為產品提供終身維護,凡我廠用戶,均建立了詳盡的用戶檔案,我廠售后服務。人員實行定期回訪,巡視制度,指導用戶的日常維護,及時指出并解決可能出現的故障。
(17) 隨時滿足需方對備品備件的要求,終身為用戶提供質優價廉的零配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