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品概述:
ZZYP-16II型帶指揮器操作式自力式壓力調節閥(簡稱壓力閥)無需外加能源,利用被調介質自身能量為動力源,引入壓力閥的指揮器以控制壓力閥的閥芯位置,改變流經閥門的介質流量,使閥門后端壓力(B型)或前端壓力(K型)保持恒定。ZZYP-16BII主要用在閥前壓力較高(0.2-0.8Mpa)而閥后力很低(0.5-100Kpa),例如50mmH20(水柱)的場合,ZZYP-16KII只用在泄氮裝置上,并且與供氮裝置配套使用。單獨使用時請用ZZVP閥代替。
1.氣體減壓
如閥前0.2-0.8MPa(高于0.8Mpa時閥前面應加減壓閥),閥后0.5-100Kpa。
2.氮封裝裝置
供氮和泄氮裝置上
產品特點:
1.壓力設定在指揮器上實現,因而方便、快捷、省力、省時且可在運行狀態下連續設定。
2.控制精確度比ZZY型自力式高1倍左右,故適合在控制精確度高的場合使用。
3.對同一臺閥而言,調節范圍比ZZY型自力式廣。
4.反應特別靈敏,極小的壓力(如50mm水柱的壓力)或極小的壓力變化都可以感染出來。
5.減壓比特別大,例如閥前0.8Mpa,閥后50mmH2O,壓差比達1600 !
技術參數:
技術參數
公稱通徑DN(mm) |
20 |
25 |
32 |
40 |
50 |
65 |
80 |
100 |
125 |
150 |
閥座直徑D(mm) |
6 |
15 |
20 |
25 |
32 |
40 |
50 |
65 |
80 |
100 |
125 |
150 |
額定流量系數Kv |
0.32 |
4 |
5 |
8 |
12.5 |
20 |
32 |
50 |
80 |
125 |
160 |
320 |
壓力調節范圍KPa |
0.5~100范圍內選取 |
公稱壓力PN(MPa) |
1.0,1.6 |
被調介質溫度(℃) |
-40~80 |
流量特性 |
快開 |
調節誤差(%) |
≤5 |
允許壓降(MPa) |
1.6 |
1.6 |
1.1 |
0.6 |
0.4 |
執行機構薄膜有效面積(Cm2) |
200 |
280 |
400 |
允許泄漏量 |
硬閥芯;IV級(10-4×Kv),軟閥芯:VI級(GB/T4213-2008)幾乎無泄漏 |
用戶訂貨須知:
訂貨時請用戶提供以下資料:
1.調壓閥名稱、型號;2.公稱通徑(mm);3.公稱壓力(MPa);4.額定流量系數(Kv);5.固有流量特性;6.介質名稱;7.工作壓力及范圍;8.閥體、閥內件及填料材質;9.其他特殊要求;
調節閥安裝注意事項:
調節閥安裝前的檢驗;在閥門操作的各個過程中,即安裝、試驗、操作和維修過程中的人員和設備的安全;在控制回路中作為最終控制元件的調節閥性能;若需手動操作時, 要滿足系統有效手動操作的安裝要求;維修調節閥的可接近性;維修、操作和安裝費用;由于機械或環境的需要,迫使閥門采取保護措施。
安裝前的檢驗:
調節閥運到場地時,應立即進行檢查,以確定是否符合規定,特別是安裝尺寸、材質、附件等。在此階段,凡是在裝運和裝卸過程中造成的任何明顯機械損傷,應及時處理,為保證調節閥在開車時能正常動作,使系統安全運行,還應檢查如下項目:
(1)外觀檢查 (2)始終點偏差
(3)全行程偏差 (4)基本誤差
(5)正反行程偏差 (6)泄漏量
(7)所有輔助設備如限位開關、閥門定位器等操作檢驗。
注:本公司是浙江專業閥門生產廠家,生產的閥門種類調節閥,球閥,蝶閥,閘閥,減壓閥,止回閥,疏水閥,截止閥,旋塞閥,安全閥,節流閥,水力控制閥等,其中調節閥分為:電動調節閥,氣動調節閥,手動調節閥,流量調節閥,溫度調節閥,風量調節閥壓力調節閥,自力式調節閥等,工程師皆有數十年專業經驗,歡迎您來電洽談業務!
浙江上歐泵閥服務承諾:
(1) 嚴格按照合同要求,提供符合設計標準,質量合格的產品。
(2) 嚴格檢查和控制原材料、原器件、配套件的進廠質量。
(3) 保證所供設備加工工藝完善、檢測手段完備。產品絕不帶缺陷出廠。
(4) 對涉及分包商的供貨、質量、設備性能、技術接口、服務等方面問題全部責任。按合同規定的關鍵部件必須符合有關資質的要求,并經需方認可。
(5) 按合同規定向監造單位提供有關部門標準和圖紙,并為監造提供方便并對監造設備的停工待檢部位提前7天通知需方及監造代表,需方所派監造是督促我方按標準生產合格產品,但并不減我方的一切質量責任。
(6) 對設備制造過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及時向需方和監造代表通報、不隱瞞。若設備缺陷超過合同規定的標準,供方無條件更換。在安裝和試運行過程中,設備出現質量問題,先處理問題,再分清責任,一切以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為準則。
(7) 為所供的設備在制造、運輸、裝卸過程中投保,-旦發生意外,我方將按需要對所供設備盡快進行免費更換、修理,直到需方滿意為止。
(8) 在開箱過程中如發現缺件及其他原因引起的零部件丟失,我方負責盡快免費補齊所缺零部件。在設備的安裝、調試過程中以及今后在設備運行中發現的質量問題,如屬我方原因,我方承擔責任。
(9) 按時向需方提供按合同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。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我方的技術設計審核。
(10) 按需方要求的時間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,指導需方按我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的要求進行安裝、試運行及試生產。
(11) 對于需方先購的與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,我方主動提供滿足設備接口要求的技術條件和資料。
(12) 嚴格執行供需雙方就有關問題召開會議的紀要或協議。
(13) 按合同規定免費為需方舉辦有關設備安裝、調試、使用、維護技術的業務培訓班。
(14) 加強售前、售中、售后服務,把"24小時服務"、"超前服務"、"全過程服務"、 "終身服務"貫徹在產品制造、安裝、調試、大修的全過程。
(15) 接到需方反映的質量問題信息后,在24小時之內作出答復或派出服務人員,盡快到達現場,做到用戶對質量不滿意,服務不停止。
(16) 免費為產品提供終身維護,凡我廠用戶,均建立了詳盡的用戶檔案,我廠售后服務。人員實行定期回訪,巡視制度,指導用戶的日常維護,及時指出并解決可能出現的故障。
(17) 隨時滿足需方對備品備件的要求,終身為用戶提供質優價廉的零配件。